关于印发《湖南路桥》报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路桥》报稿费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通讯员:
为更好的办好《湖南路桥》报,扩大《湖南路桥》报稿件来源,提高通讯员及写作者的积极性,现特制定路桥报稿酬发放标准如下:
版面 |
稿费标准 |
A版 |
重要新闻 80元∕篇 新闻图片50元∕张 短讯30元∕篇 |
B版 |
综合新闻(通讯)60元∕篇 短讯20元∕篇 新闻图片30元∕张 |
言 论100元∕篇 图片30元∕张 | |
C版 |
言 论100元∕篇 图片30元∕张 |
综合新闻(通讯)60元∕篇 短讯20元∕篇 新闻图片30元∕张 | |
D版 |
综合新闻(通讯)60元∕篇 短讯 20元∕篇 文艺文章 80元∕篇 摄影、书法及其它艺术作品80元∕张 |
注:湖南路桥报编辑部人员不享受新闻类稿件稿费,言论类、文艺类稿件及摄影作品可享受稿费。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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