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桥集团煤粉气化及燃烧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司下属项目施工所需的 煤粉气化及燃烧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1、拟采购设备及数量
设备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采购 数量 |
煤粉气化及燃烧装置 | 用于对煤粉进行气化处理,为5000型沥青砼搅拌站提供煤制气燃料。 成套设备包含:高温煤气管道以及煤气燃烧器、粉煤气化炉成套装置、煤粉储罐、煤粉拆包仓、煤粉计量与输送系统以及电控系统。 主要技术指标:1.煤粉罐容积≥120m³; 2. 气化炉最大输出功率≥27兆瓦; 3. 总装机功率≥240kw; 4. 煤粉气化率≥99%; 5. 氮氧化物排放指标为180-240mg/M3; 6. 最大煤粉气化量≥4T/H;煤粉拆包仓产能≥8T/H;煤粉计量与输送系统运量≥6T/H。 | 套 | 1 |
2、投标报价包含设备价值、增值税费、运输至指定地点(甘肃省临夏自治州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内)的运费,以及指导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采购预算金额为200万元以内,我司将据此设定招标上限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身份,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并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和制造商的资格预审文件。
2.制造商必须通过生产型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限内。(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制造商必须具备投标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如属于国家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则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生产许可证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下同)在国内有连续销售同型号产品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5.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厂家的生产检测设备的相关证明)
6.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企业无骗取合同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无因合同违约而被禁止或取消投标的公示通告。
7.不接受在湖南交水建集团、湖南路桥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近三年生产的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发放
1、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单位,均应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申请书》(附件1)。其中:湖南路桥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单位免资格预审,名单外的单位须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范围电询招标联系人),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要求如下:
(1) 《投标申请书》(附件1)。
(2) 投标代表的授权文件及身份证正、反面扫面件。
(3)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4) 制造商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 制造商的企业简介:包括生产车间、主要加工设备、生产人员等生产能力的说明,附照片。
(6) 按照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统计表(具名采购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商与制造商可合并业绩),和3份及以上同类设备的销售合同扫描件。
(7) 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必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查询截图。
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上述顺序排版,合并为一份PDF格式的扫描件,注明目录及章节,内容清晰、整齐。格式与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审查将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文件均提交电子邮件,收件邮箱:278222037@qq.com ,递交时间自2022年4月7日至 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 时 (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发出方式及时间:招标文件(PDF版)将发至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的指定邮箱,无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待定。
4、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关联企业定义:①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②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百分之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过程中,我司将在必要时派员前往公司进行考察,届时请予接洽。
7、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湖南路桥建设集团
联系人:周树松 电话:0731-85590599、15874819533 邮箱:278222037@qq.com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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