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碎石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0:17:00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项目工程所需的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为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的碎石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碎石8万吨。共计1个包件。数量为暂定数量,随工程变化调整,以最终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性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碎石生产商或销售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具有生产经营或销售经营、独立法人资格或及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通过 GB/T19001/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每种材料须提供两份以上2021年-2021年度物资检测报告)。

 3) 2021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且败诉的情况,同时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在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含正在整改的)。

 4. 履约信用要求:

 1)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 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1年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高速公路、市政等项目材料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资金往来资料等证明资料)。

 6. 本次招标需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7.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8.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二)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两年与我司无诉讼或仲裁(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并持有我司发放的《投标报名回函(合格)》。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需在“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具体办理可咨询门户网站下方电话及QQ。

 四、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一)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1)、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2)、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3)。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等三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1年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市政桥梁项目碎石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3年815日 8:00 时至2022年819日18:00 时(以电子平台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资质审核: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同时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c.hnrb.cn:5199)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时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七、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301室

 联系人:冯杨  电话:15574919538  邮箱: 85221373@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  

       2023年 815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碎石招标公告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项目工程所需的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为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的碎石采购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2.本次招标预计总数量:碎石8万吨。共计1个包件。数量为暂定数量,随工程变化调整,以最终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性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碎石生产商或销售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具有生产经营或销售经营、独立法人资格或及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通过 GB/T19001/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每种材料须提供两份以上2021年-2021年度物资检测报告)。

 3) 2021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且败诉的情况,同时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在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含正在整改的)。

 4. 履约信用要求:

 1)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  2021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 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1年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高速公路、市政等项目材料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资金往来资料等证明资料)。

 6. 本次招标需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7.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8.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二)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两年与我司无诉讼或仲裁(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并持有我司发放的《投标报名回函(合格)》。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需在“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具体办理可咨询门户网站下方电话及QQ。

 四、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一)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1)、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2)、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3)。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等三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1年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市政桥梁项目碎石的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3年815日 8:00 时至2022年819日18:00 时(以电子平台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资质审核: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回函,同时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c.hnrb.cn:5199)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时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七、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301室

 联系人:冯杨  电话:15574919538  邮箱: 85221373@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衡永高速路面交安总承包1标一分部  

       2023年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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