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南路项目混凝土招标公告
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工程所需的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长沙段混凝土采购。
二、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招标共 2 个包件,每个包件招标混凝土预估数量: 90936.65 m³,桥梁砼数量11204.9m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性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生产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具备 60万方(m³)/年的生产能力达到及相关技术人员和配套的生产设备,或上年度同类物资业绩达到 40万方(m³)(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并提供生产厂房及设备照片),具有2条及以上的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每小时产量不低于180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不低于40辆,配备有专项实验室和完整的实验设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配备有专项实验室和完整的实验设备。
(2)投标人必须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须提供两份以上 2018年度 物资检测报告)。
(4)2016年至今 无因质量问被在交通部或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含正在整改的)。
4、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16年 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 2016 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 2016 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3年以上 在省级或国家级高速公路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7年、2018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7、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四、招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8月 26日 8:30 时至2019年 8月27日17:30 时
(2)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路桥6号办公楼205室
(3)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路桥6号办公楼205室
(4)联系人:陈明辉 电话:13786143277 E-mail:814206112@qq.com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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