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沥青路面用纤维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承建的江杉高速公路、平伍路面1标、平伍高速第8合同段(以下简称“平伍8标”)、常祁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以下简称“常祁2标”)、宁韶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以下简称“宁韶2标”)项目所需的沥青路面用纤维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和范围
江杉高速公路、平伍路面1标、平伍8标、常祁2标、宁韶2标项目所需的沥青路面用纤维采购、运输到工地及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本次招标内容为木质素纤维925吨、聚合物纤维(或玄武岩纤维)234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生产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并提供生产厂房及设备照片)。
3.投标人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通过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交通部相关标准以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经具备检测招标材料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每种材料须提供两份以上 2019年-2020年度物资检测报告,其中至少一份符合交通部新标准JT/T 533-2020的检测报告)。
(3) 2019年至今 无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且败诉的情况,同时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在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含正在整改的)。
5.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2019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6.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 3年以上在市政工程、省级以上高速公路木质素纤维、聚合物纤维材料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资金往来资料等证明资料)。
7.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
三、符合以上投标符合性要求和其他要求资格且有意参加单位,在投标申请截止期前,先将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发至招标公告指定电子邮箱并告知联系人(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原件)、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厂房及生产设备照片。
(4)第三方实验检测报告(须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1年3月17日 8:30 时至2021年3月 21日17:30 时(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对所有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待定。
地点: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科技大楼301室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301室
联系人:郭晋 电话: 0731-85590477 E-mail:191210424@qq.com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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